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環發〔2024〕34號 | 發布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
各市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市行政審批局,駐廳紀檢監察組,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廣西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已經廳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西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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