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同意北海東紅制革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函 | |
發文字號:桂環審〔2025〕132號 | 發布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
北海東紅制革有限公司、中移鐵通有限公司貴港分公司:
你公司關于轉移危險廢物至江西省處理的申請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經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我廳同意你公司危險廢物轉移至江西省進行利用(詳見附件)。
二、你公司轉移危險廢物過程中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按要求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不得超范圍、超數量轉移危險廢物,督促運輸單位遵守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防止運輸的環境污染風險。轉移危險廢物前3日內向所在地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將轉移運輸路線及預期到達時間報告接收地生態環境局,自覺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監管。
三、請北海、貴港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危險廢物在轄區內轉移過程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附件:危險廢物轉移明細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危險廢物轉移明細表
產廢單位 |
接收單位 |
危險廢物類別 |
數量(噸) |
轉移期限 |
北海東紅制革有限公司 |
撫州市臨川飛達再生革有限公司 |
含鉻皮革廢碎料193-002-21 |
300 |
2025.12.31 |
中移鐵通有限公司貴港分公司 |
江西齊勁材料有限公司 |
廢鉛蓄電池 900-052-31 |
5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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