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成文日期: |
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2022年第三季度污染源自動監控飛行抽檢情況的通報 | |
發文字號:桂環辦函〔2022〕379號 | 發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
各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廣西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飛行抽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辦函〔2022〕139號)工作安排,我廳組織開展了2022年三季度飛行抽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完成情況
2022年三季度,我廳委托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對195家排污單位,226個監測點位實施飛行抽檢,其中,典型行業試點企業16家(占試點企業總數的29.70%),抽檢監測點位37個。按監控類型分:重點監測點位191個,非重點監測點位35個。按監測類別分:廢水監測點位134個,廢氣監測點位92個。
二、具體抽檢情況
(一)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情況。
2022年三季度全區飛行抽檢的226個監測點位中,比對監測合格監測點位116個,不合格監測點位110個,抽檢不合格率為48.67%。按監控類型分:抽檢的191個重點監測點位中,不合格監測點位94個(廢水50個,廢氣44個),不合格率49.21%;抽檢的35個非重點監測點位中,不合格監測點位16個(廢水13個,廢氣3個),不合格率45.71%。按監測類別分:抽檢的134個廢水監控點中,不合格監測點位63個,不合格率47.01%;抽檢的92個廢氣監控點中,不合格監測點位47個,不合格率51.09%。抽檢典型行業試點監測點位37個,不合格監測點位17個,不合格率45.95%,其中造紙6個、火電8個、水泥3個。廢水點位比對不合格因子主要為總氮(不合格率38.46%)、氨氮(不合格率32.06%)、化學需氧量(不合格率19.55%);廢氣點位比對不合格因子主要為顆粒物(不合格率25.00%)、氮氧化物(不合格率20.88%)、氧含量(不合格率16.48%)。(詳見附件1,不合格點位明細詳見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標達標情況。
2022年三季度全區飛行抽檢的226個監測點位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點位10個,總體超標率為4.42%,超標排放的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按監控類型分:抽檢的191個重點監測點位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點位8個(廢水3個,廢氣5個),超標率4.19%;抽檢的35個非重點監測點位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點位2個(廢水1個,廢氣1個),超標率為5.71%。按監測類別分:抽檢的134個廢水監控點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點位4個,超標率2.99%;抽檢的92個廢氣監控點中,超標的監測點位6個,超標率6.52%。抽檢典型行業試點監測點位37個,超標監測點位2個,均為造紙行業,超標率5.41%。(詳見附件2,其中超標點位詳見附件5)
(三)運維質量情況。
1.運維方式比對。
2022年三季度全區飛行抽檢的226個監測點位中,委托第三方運維的監測點位185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87個,不合格率為47.03%;排污單位自行運維的監測點位41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23個,不合格率為56.10%。
2.第三方運維單位運維服務質量比對。
2022年三季度全區飛行抽檢工作共涉及51家第三方運維單位。其中,廣西中火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星兆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廣西芯德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南京柯普士儀器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運維單位,比對監測合格率均為100%;南寧正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運維單位,比對合格率低于50%。(詳見附件3)
三、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一)比對不合格點位居高不下。一是部分點位比對不合格因子較多。三季度飛行抽檢共發現比對不合格監測點位110個,比對不合格率48.67%,環比上升8.39個百分點。其中同時出現2個及以上因子比對不合格的點位49個,占比44.55%。二是部分第三方運維單位管理不到位。本季度抽檢數據顯示,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運維的監測點位比對不合格率為47.03%,抽檢的51家第三方運維單位有18家比對合格率低于50%。排污單位對委托第三方運維自動監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清楚、不了解;部分第三方運維單位管理不到位,未按相關技術規范開展日常運維工作,設備故障未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備。
(二)部分排污單位自行運維管理不到位。本季度抽檢結果顯示,排污單位自行運維的監測點位41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23個(其中同時出現2個及以上因子比對不合格的點位14個),比對不合格率為56.10%。排污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自動監測設備管理不到位,排污單位相關負責人責任心不強、技術能力不足。
(三)部分行業特征污染物超標率較高。本季度全區飛行抽檢發現超標排放污染物監測點位10個,超標因子主要為顆粒物,其中4個點位為造紙行業。相關排污單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到位,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自動監測數據未能真實反映企業排污現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重點加強季節性生產企業達標排放監管。各市要督促轄區內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在恢復生產前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的各項調試準備以及自動監控設施的校準維護工作,加強生產管控,并對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調查取證并依法查處。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上傳的自動監控數據真、準、全。
(二)用好信用評價手段。各市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社會化運維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逐項檢查社會化運維企業運維工作開展情況,督促運維單位定期維護、校準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對涉嫌偽造、篡改監測數據或運維臺賬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三)及時查處數據異常及超標情況。各市要充分利用好廣西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技術手段開展環境監管,對轄區超標、異常數據較多的排污單位要加強執法監管力度,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要幫扶指導排污單位查找超標原因,強化污染治理設施及自動監測設備的日常管理,督促整改存在環境問題,定期報送整改進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附件:1.2022年三季度飛行抽檢比對不合格情況統計表
??????2.2022年三季度飛行抽檢超標情況統計表
??????3.2022年三季度運維單位運維情況統計表
??????4.2022年三季度飛行抽檢比對不合格明細表
??????5.2022年三季度飛行抽檢超標明細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關聯文件: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