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州化工原料罐車泄漏事件(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2021年10月16日16時,一輛裝載33.08噸3-甲基吡啶化工原料罐車在全州縣國道322線黃沙河鎮黃崗村委路段(廣西與湖南交界處)發生泄漏。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已對周邊群眾進行疏散并對路段車輛進行交通管制,無人員傷亡。事故點距湘江5公里,經現場核查,事故點路邊邊溝有少量消防廢水流入附近的鶴崗河,已立即將邊溝入鶴崗河匯入口下游約300米處的閘壩關閉,以截留消防廢水,防止流入湘江。
接報后,生態環境廳立即指導桂林市生態環境局、全州生態環境局開展環境應急處置工作,跟蹤調度現場情況。現場采取措施:一是對泄漏液體進行澆水稀釋,防止分解及爆炸;二是泄漏車輛危化品已安全轉移至完好罐車轉運;三是已在路邊邊溝設置攔截壩,消防廢水約100余立方米已全部截留,已采用罐車回抽安全處置。初步判斷,環境影響不大。
監測結果表明,除邊溝內消防廢水化學需氧量略微超標外,吡啶、石油類均達標;鶴崗河閘壩上游、湘江省界斷面水質均達III類標準或未檢出。鶴崗河內未發現死魚等異常現象,周邊無人員傷亡或中毒,附近村民均飲用未受影響,周邊無飲用水源地和敏感點。
二、南丹刁江河段水質異常事件
12月5日,河池市南丹刁江河段發生水質異常事件,刁江鉈濃度出現超標。事件發生后,生態環境部、自治區、市、縣迅速行動,密切配合,共同應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一是精準溯源斷源。迅速確定車河工業園區為鉈排放區域,及時阻斷總排口所有排水,主要原因是南丹縣吉朗銦業有限公司近期瞬時排放高濃度含鉈廢水造成,南丹縣鑫鋅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長期排放含鉈廢水對刁江水質有一定影響。二是精準監測治污。及時調集環境監測力量和設備,加密布點和監控,為處置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科學依據。在生態環境部專家組指導下,通過實驗比對確定投藥方式,調度刁江水電站、紅水河巖灘水電站下泄流量,開展刁江上游疏浚和車河坡前水庫放水增加流量等方式,科學調水削峰稀污。三是排查零星取水點。組織排查群眾零星取水點,督促受污染影響村民清潔干凈水源保障工作整改到位。
至12月22日,刁江干流水質逐步恢復,紅水河水質一直穩定達標,都安縣受影響村屯入戶水質全部達標,涉事企業高濃度廢水完成處置,完成有色金屬工業園區風險隱患排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已終止廳本級應急響應,繼續督促指導當地開展后續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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