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南流江等河流污染問題不但沒有解決,污染還加劇。南流江水質惡化是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重點問題,但流域內相關地市推進整改工作重部署、輕落實,表態多、行動少,整改方案明確的各項具體措施均未按時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內需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10個工業園區僅完成2個;非法設置的1000余個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締關閉;已建成的62個鎮級污水處理廠大部分“曬太陽”。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時限要求劃定重點支流畜禽禁養區,也未制訂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級治理資金投入較2016年減少61%。畜禽養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僅在資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項目推進也十分緩慢,以致中央撥付的3650萬元專項資金也被閑置8個月,截至2018年5月,禁養區養殖場清拆任務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質大幅度下降,干流5個省控以上監測斷面全部超標,國考橫塘斷面水質下降為Ⅴ類,2018年1—5月又進一步惡化為劣Ⅴ類。南流江水質惡化嚴重,不但未引起足夠重視,反而在任務考核時還得了較高分數。
二、責任單位及措施
玉林市委、市政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其中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整改措施為:
(一)督促指導玉林市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18〕13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81號)要求,完成畜禽養殖污染、生活污染、工業污染等各項治理任務,確保水質整體明顯好轉,盡快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二)統籌推進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技術指導,原則上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組織一次現場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南流江整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三)定期對南流江水質狀況進行分析,發現超標情況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
(四)積極爭取中央和自治區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南流江治理。
三、整改落實情況
2018年以來,我廳加強統籌協調,加大督導幫扶力度,督促玉林市按照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方案要求,深入推進南流江流域畜禽養殖污染、生活污染、工業污染等治理工作,壓實地方治污責任。一是高位推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深入南流江流域開展調研和召開專題會,深入研究部署南流江治理各項工作,統籌推進全域治理。自治區分管領導每季度均召開一次以上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流域治理各項工作。二是定期召開全區水環境質量分析會,其中重點分析南流江干支流水質變化情況、污染成因及提出對策建議,要求地方有關部門針對問題加強整改和監管。每月對南流江干支流開展水質監測,每天查看分析水質自動站數據,發現水質超標、水質不穩定等問題,及時預警地方政府,做好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三是每月組織人員開展現場督導檢查,同時將水質超標情況結合現場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到地方政府并抄送流域市縣級河長,督促其加強整改,壓實地方治污職責。四是開展技術幫扶,解決治污難題。我廳每月組織水污染防治攻堅技術服務隊,深入流域各縣區開展調研指導,與基層干部召開座談會和培訓會,幫助基層同志弄清流域主要污染源、污染成因,并提出有針對性治理措施,為地方開展流域治理提供技術支撐。五是加大資金投入。我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并整合各類專項資金用于南流江水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以來共投入約33.34億元用于南流江治理。
經過整治,南流江水環境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玉林市橫塘斷面水質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穩定達地表水Ⅲ類,2020年年均水質為Ⅲ類,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四、驗收情況
經認真自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2018年以來持續開展對玉林市南流江水環境綜合治理督導檢查、技術幫扶等工作。每月組織人員開展督導檢查,組織專家技術服務隊加強技術幫扶,及時掌握流域治理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加大流域水質預警力度,定期召開水質分析會,督促地市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和整改,同時,加大流域治理資金投入力度,保障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目前已按整改措施要求完成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問題七整改工作。
現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問題七整改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如有不同的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期間(5個工作日)向我廳提出。
聯系電話:0771-5773857,郵箱:gxsc2015@126.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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