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
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關于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嚴禁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的函 | |
發文字號:桂環督察辦函〔2023〕32號 | 發布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
柳州、桂林、梧州、貴港、百色、賀州、河池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法》,經自治區黨委、政府批準,我區將于2023年10月起對柳州等7市開展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結合扎實開展第二批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切實發揮好“督察促發展”作用,現就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嚴禁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整改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啃硬骨頭,不是“稻草人”,指出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動真格,不怕得罪人,成為推動地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實招。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行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督察體制。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延伸和補充,是代表自治區黨委、政府開展的政治檢查,是推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以此次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壓緊壓實督察整改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中央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切實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筑牢南方重要生態屏障,奮力譜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
二、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嚴禁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
在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自治區督察組)進駐期間,各市應按要求開展立行立改、邊督邊改,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扎實為民解憂辦實事,不斷提升民生福祉。在督察整改過程中,要著眼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禁“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的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在邊督邊改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防止以下行業和領域出現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
(一)工業園區。對于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于其中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工業園區及其企業,要實施“一園一策”、“一廠一策”,并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紅皂白一律采取停產整治方式。對于企業正常停產檢修工作,應由企業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業于督察進駐期間集中停產檢修。
(二)特色產業。對于具有傳統優勢,且分布相對集中的地方特色產業,在邊督邊改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分類施策。對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環境污染較重、群眾反映突出的,應當借勢借力,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加快園區化、集約化發展,努力提升產業水平。對于群眾舉報的具體問題,要“一事一辦”,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
(三)工程施工。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于其中沒有達到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修整。對于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
(四)采石采砂采礦。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采石采砂采礦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應當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整治,需要停產關閉的,堅決停產關閉;對于位于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地,或其他禁止采石采砂采礦區域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
(五)養殖業。畜禽和水產養殖行業環境整治既要加大工作力度,也要把握工作節奏,要注重政策配套,減少負面影響。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并符合環保要求的,不得采取關停整治措施;對于劃入禁養區而未及時清理退出的,要制訂工作方案,加強政策銜接,按時序推進,避免短期突擊關停,在清理退出過程中盡可能減少養殖戶的經濟損失;對于沒有任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的小型養殖企業或養殖戶,要做細工作,在合理時限內有序整治到位。
(六)生活服務業。對于具有合法手續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業;確實存在突出環境污染問題的,應“一家一策”實施整治。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和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對于人民群眾環境信訪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依法處理,“一事一辦”,需要對相關行業進行整治的,應制訂整治方案,加強政策配套,有序推進工作,不得簡單采取大面積停工停業等措施。
(七)城市管理。督察進駐期間,人民群眾對城市環境管理問題反映較多,往往成為環境信訪的重點,主要涉及違規建設、占道經營、路邊燒烤、噪音污染、氣味擾民、產城混雜等問題。解決這類問題,要依賴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的提升,要依賴城市管理平時工作的到位。對于督察進駐期間此類信訪問題,應當做到“一事一辦”,同時也要認真研究,綜合施策,不斷提升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
另外,對于各類既無相關手續,又無污染治理設施的“小作坊”、“散亂污”企業,地方應借勢借力推動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解決“劣幣驅逐良幣”問題。各地應結合實際,認真分析“小作坊”、“散亂污”企業數量、特點、分布等情況,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導,在整治工作中要盡可能避免不良社會影響。
三、有關工作要求
環境監管平時不作為、忙時“一刀切”的現象是典型的環境保護亂作為,也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一)加強工作指導。自治區督察組加強對被督察對象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禁止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的工作指導,要求被督察對象從講政治和加強作風建設的高度,參照自治區做法并結合本轄區實際,專門印發文件,提出具體明確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向社會公開。
(二)禁止層層加碼。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既是集中解決群眾身邊環境問題的有利時機,也是傳導環保壓力、壓實工作責任的有效舉措,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各市應當給予縣(市、區)整改工作留足時間,不得擅自減少整改時限,并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明確整改階段目標,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三)強化政策統籌。生態環境保護涉及面廣,矛盾復雜,在推進督察整改過程中,既要強力推動,嚴格執法;又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加強政策配套,強化工作統籌,做到因事施策與綜合施策相結合,既要保證督察整改效果,也要避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
(四)注重輿情引導。被督察市縣兩級要依托一報(黨報)一臺(電視臺)一網(政府網站)加強對督察邊督邊改情況的宣傳報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輿情監控,對因私利而故意,甚至不實炒作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問題的,要及時引導輿情,查處不法行為,確保輿情平穩。
(五)加強查處問責。被督察對象要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絕不姑息。自治區督察組將把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行為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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