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問題五:“兩高”項目違規建設問題十分突出,46個項目未通過節能審查已動工建設。
整改措施:對46個項目節能審查情況進行復核,對未履行相關審查審批手續、落實要求不力的項目,嚴格按照國家及自治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依法依規整改。對主要產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在建“兩高”項目,按有關規定整改,整改方案獲自治區節能審查機關同意后方可復工,并嚴格按規定時限完成整改。
二、責任單位
北海、防城港市黨委、政府,有關設區市黨委、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
三、整改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問題編號五相關整改工作,認真落實第21項整改措施,配合牽頭單位落實有關舉措,推動整改落實。
一是配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重點用能項目現場檢查,其中包含46個國家點名通報的能評未批先建項目。
二是聯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國家點名通報的46個未批先建項目分類處置工作方案》,配合推進相關項目后續整改工作。
四、驗收情況
經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我廳已落實該項問題相關整改措施,整改目標已達成,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5773925。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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