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問題三十八: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區屬大型企業,沒有起到應有的示范引領作用。在督察多次指出該集團下屬企業生態環境問題后,仍未深刻汲取教訓,始終重建設輕保護,對存在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從集團層面研究部署推動下屬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導致生態環境問題不斷。
2017年6月以來,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泊位工程,無視施工區域周邊大片紅樹林死亡情況,不顧地方自然資源部門多次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要求,持續野蠻施工,致使紅樹林受損面積逐年擴大,最終導致257.67畝紅樹林受損,死亡數量高達37988株,其中部分死亡紅樹林樹齡達三十年以上,區域生態系統受損嚴重。
此次督察不僅發現其下屬企業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在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破壞紅樹林,還發現下屬多個港口碼頭企業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設防風抑塵措施、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問題。其中,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港分公司石步嶺碼頭硫磺堆場含硫強酸性廢水直排入海,pH值僅有2.82,化學需氧量(COD)濃度超出排放區域環境功能水質要求16.8倍,在海面形成明顯污染帶;北部灣港防城碼頭有限公司硫磺堆場廢水pH值低至3.48,COD濃度高達4808毫克/升,部分通過雨水溝直排入海;欽州廣西北部灣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未建設危險廢物倉庫,危險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存。
二、責任單位
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北海、防城港、欽州、玉林市黨委、政府,自治區林業局、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海洋局、國資委、北部灣辦。
三、整改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三十八)整改工作,督導北海、防城港和欽州三市認真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各項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既定整改目標。指導北海市推進完成欖根作業區1、2號泊位工程水下關鍵工序、進港大道一期工程及臨時鋼棧橋工程、碼頭后方陸域及配套生產輔助區房建工程等整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經專家評審會通過;聯合林業部門加強對紅樹林生態修復技術的指導,召開紅樹林再度受損問題整治修復工作研商會,聯合印發鐵山港區域紅樹林受損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現場檢查項目業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措施情況,確保紅樹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開展“碧海2021”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督促指導北海、防城港、欽州市圍繞涉海工程項目、紅樹林、港口碼頭等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積極打擊污染和損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多次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督促指導地方推進北海市鐵山港欖根作業區紅樹林受損問題整改,前往多個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所屬港口和碼頭現場指導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
(一)積極推進欖根紅樹林問題整改。
自欖根紅樹林受損事件發生以來,我廳高度重視,積極做出應對工作,2021年2月派出調查組調查紅樹林受損范圍及原因,并將調查結果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時通報自治區林業局、海洋局和廣西海警局。派出督察組約談北海市人民政府、玉林龍潭產業園管委會以及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壓實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整改責任,推進鐵山港灣紅樹林問題全面整改到位。3月份我廳再次組織人員前往鐵山港東西兩岸調研紅樹林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將調研結果上報自治區政府并獲得自治區領導的肯定性批示,并聯合林業局印發鐵山港區域紅樹林受損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為紅樹林生態保護和修復提供技術性指導。截止2022年10月,我廳共6次前往北海港鐵山東港欖根作業區調研指導紅樹林保護修復工作,共計出動46人次現場查看紅樹林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定期對接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了解紅樹林生態修復進展情況,調度每月生態監測結果,已完成原地補種紅樹林257.67畝,異地補種505.2畝。
(二)督促指導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問題整改。
加強各類港口、碼頭環境保護監管工作。采取現場檢查、調研指導等方式實地考察各類港口、碼頭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指導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下屬的北海石步嶺港區、防城港港務集團碼頭、欽州港務集團碼頭和北海鐵山港西港區、防城港企沙港區、欽州金谷港區等其他港口碼頭大氣、水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建設。配合廣西海警局組織北海、防城港、欽州市開展“碧海2021”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其中包括開展港口碼頭污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組織北海、防城港、欽州三市輪流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交叉檢查工作,執法交叉檢查工作側重港口碼頭污染防治、紅樹林等生態環境領域突出的重點、難點問題,已開展三次行動共檢查相關環境風險源120余家,發現問題600多個,通過線索移交方式查處了一批性質惡劣的環境違法企業,有效震懾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不斷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
四、驗收情況
2022年12月—2023年1月,自治區林業局、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等自治區有關單位和紅樹林專家組成核查組,對“問題三十八”各整改責任單位提交的整改佐證材料進行集中核查,同時赴北海、防城港、欽州市開展現場核查。經核查,認為我廳已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落實了該問題相應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標已達成,驗收銷號臺賬完整清晰,具備驗收銷號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5714523。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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