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問題三十二:落后產能淘汰政策落實逐級弱化,國家早在2011年就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仍在生產,賀州市平桂區202家碳酸鈣企業仍在使用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鋸等落后設備。
整改措施: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自治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廳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開展排查,加強對賀州市石材加工企業落后產能淘汰工作的督導檢查,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
二、責任單位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應急廳、自然資源廳,賀州市黨委、政府。
三、整改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問題編號三十二相關整改工作,配合牽頭單位落實有關舉措,推動整改落實。
一是嚴格環境準入。充分調研國內各省區碳酸鈣行業環境管理現狀,結合廣西實際,制定并印發《廣西碳酸鈣產業高質量發展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嚴格碳酸鈣產業環境準入制度。
二是加強督導。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赴現場督導整改工作;配合牽頭單位多次現場指導督察整改,指導地方制作臺賬,確保完成整改。
三是配合完善政策。配合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部門完善行業相關政策,對《廣西碳酸鈣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5年)》《廣西精品碳酸鈣產業集群推進方案》《酸鈣礦山開采及生態修復標準》提出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推動碳酸鈣產業綠色發展。
四、驗收情況
經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我廳已落實該項問題相關整改措施,整改目標已達成,同意通過驗收。
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5773925。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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