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中央下達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情況。
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54號),下達廣西壯族自治區2021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共計5404萬元。
(二)自治區分配下達資金預算情況。
收到財政部下達資金后,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分配下達至有關市縣。
2021年8月,根據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23號),共下達5404萬元中央資金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其中南寧市良慶區900萬元、柳州市鹿寨縣900萬元、桂林市靈川縣904萬元、桂林市資源縣650萬元、梧州市龍圩區650萬元、百色市凌云縣750萬元、來賓市忻城縣650萬元。整體績效目標、各項目資金及績效目標同時下達,要求各市、縣按照績效目標要求開展項目建設。資金執行率低原因:一是部分縣區項目業主未實施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前期方案不夠扎實,資金下達后對工藝等反復考察、對比和論證,影響工程進度;二是2021年底和2022年初,廣西新冠肺炎疫情比較嚴峻,先后防城港市、百色市和柳州市都出現了病例,相關部門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抗疫,致使項目推進遲緩。兩個方面的原因導致項目進度緩慢,沒有形成可以支付條件的工程量,從而影響項目資金執行率低。
根據2021年中央資金補助情況,為更好的完成農村環境整治目標任務,縣區財政安排投入配套資金775.39萬元。
(三)下達績效目標情況
2021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項目資金5404萬元。項目年度總體目標為:完成8個以上建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25套,治理完成2個農村黑臭水體,經過整治的村莊生活污水處理比例≥60%,項目驗收合格率100%,新增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能力800噸/日,設施建成后100%穩定運行,整治村所在村的相關人員及村民對環境綜合整治情況的滿意度≥90%。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1.中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廣西2021年度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總額6179.39萬元,其中2021年度中央財政資金5404萬元、縣區投入配套資金775.39萬元。截至2022年3月,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累計預算執行1128.89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0.89%。各地市2021年度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執行率為:南寧市良慶區(0%)、柳州市鹿寨縣(27.27%)、桂林市靈川縣(49.52%)、桂林市資源縣(49.09%)、梧州市龍圩區(2.19%)、百色市凌云縣(0%)、來賓市忻城縣(0%)。
其中,鹿寨縣在7個自然屯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10套,截止2022年3月執行資金270萬元;桂林市靈川縣在7個自然屯開工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8套,執行資金492.24萬元;資源縣在5個自然屯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8套,執行資金351萬元;梧州市龍圩區在6個自然屯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6套,執行資金15.65萬元;其余各縣已完成現場勘察、實施方案編制、設計等前期工作,尚未開工,未執行資金。梧州市萬秀區配套資金120萬元、來賓市興賓區配套資金15萬元用于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已完成2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
2.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為規范中央專項資金支持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管理,指導各地有序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求各項目縣(市、區)貫徹落實《廣西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管理辦法》,項目縣(市、區)人民政府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專項資金下達后,從項目庫中選定實施項目,組織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報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審查,審查通過后組織實施。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監理制度,以及其他安全、質量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行業管理規范要求。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施工期,項目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在每月5日前,向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報送上一個月的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農整項目實施、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農整成效進行評估考核。農整項目的完成情況、驗收和成效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以便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管理。
總體來看,本項目資金的整體管理水平良好,做到了專款專用、及時撥付、規范支付保障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支付需求,確保中央農村環境整治項目順利實施。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21年廣西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要求,項目總體目標為完成8個以上建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25套,治理完成2個農村黑臭水體,經過整治的村莊,生活污水得到處理的比例≥60%,項目驗收合格率100%,新增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能力800噸/日,設施建成后100%穩定運行,整治村所在村的相關人員及村民對環境綜合整治情況的滿意度≥90%。
2021年各市縣按照績效目標要求計劃投入開展43個自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50套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通過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治理完成2個農村黑臭水體,項目所在村屯環境得到改善,滿意度逐步提升,完成年度績效目標。
(三)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年度數量指標目標共3項,達到(完成)年度目標3項。
指標值:完成8個以上建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25套,治理完成2個農村黑臭水體。
完成值:開展了43個自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50套,治理完成2處農村黑臭水體。
(2)質量指標。
質量目標為2項,達到(完成)年度目標1項。
指標值:經過整治的村莊,生活污水得到處理的比例≥60%,項目驗收合格率100%。
完成值:2021年各市縣按照要求投入開展的43個自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比例均>60%,其中靈川縣等建設的農村污水處理項目收集率均達到70%。由于項目在建設階段,目前未開展驗收。
(3)時效指標
時效目標為2項,達到(完成)年度目標0項。
指標值:項目開工率100%,完工率50%。
完成值:項目開工率64%;項目完工率4%,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完工率100%。
施工進度緩慢原因:一是部分縣區項目業主未實施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前期方案不夠扎實,資金下達后對工藝等反復考察、對比和論證,影響工程進度;二是2021年底和2022年初,廣西新冠肺炎疫情比較嚴峻,先后防城港市、百色市和柳州市都出現了病例,相關部門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抗疫,致使項目推進遲緩。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目標為2項,達到(完成)年度目標1項。
指標值:新增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能力800噸/日,工程設施穩定運行比例100%。
完成值:新增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能力1000噸/日,項目施工進行中,尚未運行。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年度滿意度指標目標共1項,達到(完成)年度目標1項。
指標值:群眾滿意度≥90%。
完成值:項目實施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和肯定,并且項目實施過程中暫未收到群眾投訴和不滿意的反饋,通過現場調研了解,群眾滿意度大于90%,達預期指標要求。
三、績效目標偏離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按照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印發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實施2021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項目的通知》的進度要求,2021年12月完成項目設計、招投標、施工等前期工作,2022年8月完成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目前大部分項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總體績效目標未偏離。
施工進度緩慢原因:一是部分縣區項目業主未實施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前期方案不夠扎實,資金下達后對工藝等反復考察、對比和論證,影響工程進度;二是2021年底和2022年初,廣西新冠肺炎疫情比較嚴峻,先后防城港市、百色市和柳州市都出現了新冠病例,政府部門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防疫,致使項目推進工作遲緩。
下一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開展專項督查,組織專家組現場指導,制定項目推進方案,明確項目各個節點,確保項目加快進度并高質量完成,各地區政府及生態環境局各方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確保項目順利地完成。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本績效自評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申請、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據。并將按照上級部門公開公示的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區域進行公開,接受上級部門及人民群眾的監督。
五、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中央巡視、各級審計和財政監督中未發現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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