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非本機關負責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 | |
發文字號:桂環政府信息公開〔2023〕60號 | 發布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
李洪學:
本機關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了您提出的要求獲得“廣西壯族自治區各地級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申請。
經查,您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制作、保存、獲取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本機關予以告知。
如對本告知不服,您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