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非本機關負責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楊志強) | |
發文字號:桂環政府信息公開〔2022〕12號 | 發布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
楊志強:
本機關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您提出關于“申請公開欽州市靈山縣那隆鎮檀二廢舊物資回收鋪違規拆解報廢汽車,造成環境污染信訪問題的處理情況”。
經查,您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制作、保存、獲取的信息。我廳于2021年6月12日收到您通過郵政EMS郵寄來的信訪件,根據《信訪條例》第四條“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依照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問題工作清單》“一、環保業務類第一類第四項‘舉報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閑置污染防治設施等’,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環保部門調查核實”的規定,我廳已于2021年6月16日將該信訪件轉欽州市生態環境局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請您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咨詢。欽州市生態環境局地址:欽州市富民路28號,電話:0777—3233563。
如對本告知不服,您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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