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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通報我區2021年第四季度企業環境信息(自治區級)的函 | |
發文字號:便函〔2022〕94號 | 發布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
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與自治區銀保監部門《信息交流與共享協議》,以及原環境保護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政策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環辦〔2009〕77號)精神,現隨函通報2021年第四季度企業的有關環境信息(自治區級)。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企業環境信息表(自治區級)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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